作者:admin
时间:2018-08-07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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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学习贯彻<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城发[2017]426号)的规定,我局对德阳市旌阳区柏隆天然气有限公司上报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的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了审核和检查,符合经营许可要求和规定,达到供气条件。经研究,同意:
德阳市旌阳区柏隆天然气有限公司从事管道天然气经营业务,有效期从2018年2月26日至2023年2月25日。
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