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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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散装水泥目标管理责任书备案 |
实施主体 | 德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实施依据 | 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德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德阳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德办发[2011]77号)第七条 为全面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各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与市散装办签订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目标管理责任书,工程项目完工后由市散装办核查目标完成情况。 |
收费依据 | 无 |
收费标准 | 无 |
受理条件 | 建设或施工单位提供与有合法资质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所签定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供应合同。 |
办理单位 | 德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
办理地点 | 德阳市庐山北路瑞河街57号建设大厦四楼427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2551965 |
服务资料及表格 | 1、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与有合法资质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所签定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供应合同。 |
常见问题解答 | http://www.dycin.gov.cn/index.php/aarticle/cate/name/changjianwentijieda.html |
相对人维权渠道 |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德阳市人民政府或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向德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在复议委员会受案窗口提交材料(地址:德阳市长江东路1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 2533355、2305511)。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德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政策法规科、德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投诉。 4.12345和12319为民服务热线。 |